4月23日、5月4日、6月1日公司请梁律师给员工培训合同法。梁律师从《合同法》的来源、总则、分则等几个方面,系统的对我们进行了合同法的宣贯,内容全面,作为一个法学毕业生,毕业好多年了,很多知识已经还给老师了,梁律师把合同法讲述了一遍,我的思维又好像和当初的学生意识接轨了,一些似似而非的概念又清楚了,在此,我学习的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
身为合同预算部的员工,我们接触合同的机会比公司其他员工都要多,工程建设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设计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购销合同等等,我经常接触。草拟或审核合同,我的工作步骤是1)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是否有合法;2)合同标的是否有效;3)合同付款的合理性;4)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有无不妥,当事人意思表示是不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5)违约责任的处罚有没有不当,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条款;6)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为了避免因不必要的权利义务关系导致违约,甚至是触犯法律,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
二、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往往在合同履行上我们的权利、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以免责的外,其余均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我们要善于运用合同法中的抗辩权的履行来保护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失。当然,我们的目的还是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只是降低了履行合同的风险。
三、 了解《合同法》的重要性。学习合同法,最终是要理解立法背后的深刻含义,这部法究竟要保护什么。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有漏洞、失误,或是不利于我们的条款。这是为什么?我仔细思考了一下,主要有三个原因:1)我们不知道我们签订这个合同重要性,不知道合同主要约束的是哪些方面内容,一旦出现合同不能履行时,补救方法是什么。2)不清楚应合同履行到什么程度,怎么实施对我们有利。3)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履行,合同另外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没,履行到了什么程度,有没有履行到位。说到底,是我们自身不熟悉合同内容,甚至没有把合同内容仔细研究,不知道双方当事人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到什么程度、履行的是否合适。
四、 合同起草虽然是预算部主一项重要职责,其实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它不单是起草合同内容,关键是要了解你所起草的标的物的特性,权利义务的特点。《合同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被讲解,总则、分则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一看都明白。但是具体签署合同时,则大不一样,合同内容牵扯五花八门,分门别类,光我们接触的建筑业,就有成百上千种内容,要想使自己起草的合同没有问题,必须要了解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建筑规范等等相关学科。我记得上学时老师给我们讲《合同法》时说,《合同法》只是给出一副骨架,具体内脏和肌肉都由你们自己去填充,这副骨架有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动物的,你们必须熟谙个体的构造,才能完成一副合格的作品。 浅显的比喻,道出《合同法》的复杂。
梁律师讲解的很辛苦,我们感谢他。法律作为一门抽象的、枯燥的学科,在学习过程中往往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尤其是对于没有兴趣的人,那不亚于是天书。所以,为了学习、理解更加深入,我建议大家在学习中应结合案例,案例是活生生的现实版教材,可以激发大家兴趣,引起我们思考。目前司法考试案例部分占70%比例分数。我们学习合同法也主要是学习实用性,理论性知识大家都可以通过书本取得,但是实践处理能力明显不足,我觉得需要更大的,大量的案例分析,把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或是容易给别人钻空子的地方,通过案例我们可以引以为戒,这样我们的学习可谓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