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29-84185653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员工天地 > 正文
新交通法有关最新规定
作者:行政部  更新:2013-01-19 14:41  关注:967

    有关公安部10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20131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新交通法规。

(一)新交通法:

1.公安部10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2.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1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二)最新交通法记分:

1、最新交通法具体扣分细节如下:2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3闯黄灯  ,记6分,罚20~200元。4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5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6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7、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8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9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10超速驾驶,记6分。(超速50%以下,)11超速驾驶,记12分。(超速50%以上)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7高速路不按车道开。8人行横道不让人9车坏、撞车不打双闪不摆三角10超载不到20%11没检车

(五)违反禁止标线

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六)2013新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3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不按规定会车的;5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七)7种摄录违法:

2012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路中间分隔带禁止越过)和黄色大叉(代表禁止停车),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