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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自律,从我做起
作者:行政部  更新:2017-03-17 13:49  关注:2424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自十八大以来,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 
    3月17日上午,在郭杜街道办参加了街办组织的基层党组书记委员培训班,聆听了西安市检察院高级检察长姜杰女士做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较深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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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社会,法律与我们时时相伴,我们既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是我们为人处世之方,是我们待人接物之法,更是我们安身立命之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就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在以后日常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加强教育和引导,不断加强党员和全体员工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习近平“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教诲,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克服欲望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打造正直诚信的企业作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大家明白:在欲望面前,人若不克己,就不会反省,就不会自觉。只有具备了自觉、自省精神的人才是进步的和强大的。

3月24日我公司财务部樊利霞、党员黎婷在党支部刘书记的带领下,参加了长安区纳税人党校揭牌仪式暨非公企业党建税收知识培训班,见证了长安区纳税人党校揭牌成立,区非公党建工委、区国税局、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及非公企业代表等80余人参加。值此,我公司被授予长安区“双建双促”活动党建联系点。“党建促税收,党建促发展”是本次会议主题。

  会议上,通过税务专员王文霞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贯彻,我们也进一步深刻的了解了更多的税收知识,使得以后的账务工作中能够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找准税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点,进一步拓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的新尝试,给企业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进一步促进我司快速发展。
    会上,特邀省委党校方欣教授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当下经济形势紧密结合的深刻解读,让我们更清楚认识到,在工作中应当改变思维、不断创新,让我们的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更要积极配合组织,把纳税人党校打造为“党建工作阵地、税法宣传课堂、税企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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