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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玻璃幕墙新规:“二层以上建筑禁用”
作者:行政部  更新:2013-08-06 09:41  关注:1119

     上海市建筑物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已于去年12月底开始实行,办法首次明确: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和住宅、医院、中小学、幼托机构、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上禁止采用玻璃幕墙。而处于人流密集的区域和临街的建筑则限制采用玻璃幕墙。

      上海目前已经建成的玻璃幕墙建筑3655栋,另有555栋在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最早的一批玻璃幕墙高层建筑建于上世纪80年代,部分已经老化出现了锈蚀变形、玻璃松动,甚至是自爆坠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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