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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行政部  更新:2011-09-13 11:19  关注:1161

陕质监联[2011]17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电局、旅游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委、各有关联合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努力提高我省质量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推动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总体效能,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省,共创美好生活。

  三、主要活动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9月份,各单位在群众相对密集的繁华场所,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广播宣讲、展示图片、实物、标语和徽章等形式,开展义务咨询活动,现场受理质量投诉举报,免费为消费者提供部分日常用品的检验等,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让群众感受到更多质量提升的成果。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质量知识宣传。制作质量长廊,与邮政部门开通直邮,对全省质量工作的方针、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各级政府在质量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宣传,积极营造群众质量观。

  3、邀请专家为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质量强省“大讲堂”活动,紧紧围绕干部职工关心的、贴近生活的质量问题进行宣讲。特别对《质量发展纲要》、《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涉及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增强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4、征集法治质监论文和质量短信、箴言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力量,依靠群众智慧,在全省质量工作者、社会各界、企业等范围开展“依法监管大家谈,我为质量提升谏一言”活动。“质量月”期间总结一批具有时代气息、推动质量工作的好论文、好短信,并印制成册下发。

  5、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以质取胜”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在全省各个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以质取胜”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反映工作成果,激发工作热情。

  6、加大新闻媒体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质量宣传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新闻热线开展评论,推出专题报道。主流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单位要及时报道相关动态新闻。

  (二)广泛参与,推广先进。

  7、开展全省质监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推荐3-5名同志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知识竞赛,掀起新一轮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新高潮,提高全省质监系统人员的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8、在全省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评选一批支持质监、关心质监、推动质监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质量月”期间集中进行表彰奖励,从中选推先进单位和个人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省质监局将下发评选全省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由各单位逐级进行申报推荐。推荐时要上报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相关资料(包括音像、文字)。评选先进要求突出一线、事迹感人,从平凡中突显工作成就,助推质量工作发展;从各个侧面宣传行业带头人、企业创业人员、消费者维权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一线工人代表、中层管理者代表、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代表。

  9、举办“三秦质量之歌”颁奖典礼。与主流媒体配合,通过节目演出、播放电视短片、记者场外联线、现场采访等形式大力宣传质监职能、展示质监风采、表彰先进人物、弘扬质监精神、增强质监知名度。典礼将突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行业、各系统上下联动,全面贯彻落实的新气象、新成绩、新面貌,彰显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富民强省重大作用。

  10、开展质量进学校、进社区、进田间地头活动。组织技术专家及部分质检人员深入学校、社区进行质检科技知识讲座,组织学生、群众走进实验室,现场了解质量检测检验技术。组织流动检测检验装备,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为群众进行各类咨询服务活动。

  11、开展新闻记者看企业、访名优产品活动。充分发挥“三秦质量行”的有效作用。组织中、省主要媒体深入企业,了解名优企业先进质量理念、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提升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形成正面的舆论导向,为陕西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

  12、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门和各级质监部门共同在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选择命名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观实践,推动质量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质量意识。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

  1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开展“打假迎国庆”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体现质监职能。

  14、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强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15、大力开展工程和通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组织开展手机通信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畅通质量信息,便于消费选择,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谋划、科学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相应措施和执行计划,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质量工作关系到民生工程,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发展质量是党和国家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抓住质量月活动,大力营造氛围,尽可能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增强各部门的协作,形成良好的大质量工作机制。

  (三)营造声势、打造品牌。各地主办部门要强化宣传,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要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互动,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除全省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

  (四)认真落实,及时总结。各单位在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好的作法和经验。各级质监部门要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对好的经验和作法及时进行推广,以引导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开展。在全省“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应于10月15日前对“质量月”活动做好总结工作,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

  附件: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陕西省旅游局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好质量,好生活

  心系质量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走质量强省之路,促发展方式转变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

  全民讲质量,质量为全民

  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共筑质量大堤,共享美好生活

  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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