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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申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将吊销资质证
作者:行政部  更新:2011-05-19 17:22  关注:1224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规范化管理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安市建委将建立以“施工许可”为法定开工凭证,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否则,视其情节将予以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

  据了解,今年西安市建委将建立以“施工许可”为法定开工凭证,配合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机制,监察人员将每日巡查主干道周边建筑装饰工程,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工程,将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下发停工通知单,并根据其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视其情节予以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将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体系,并将会影响到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结果。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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