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29-84185653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申报资质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的通知
陕建发﹝2019﹞1100号
作者:本站通讯员转  更新:2019-04-25 16:28  关注:1513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建办市函﹝2019﹞167号)转发你们,同时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是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不断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我省作为第二批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省份,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告知承诺制以来,先后有4家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形式的申报资质,1家企业成功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3家企业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为我省建筑业企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增强建筑业企业诚信意识,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4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含重新核定、延续)全国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主动靠前服务,了解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意愿,对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指导帮助企业认真梳理各项考核指标,完善申报内容。

  二是各建筑业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资质升级计划,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量力而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逻辑性、关联性,做到如实申报。

  三是要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注重人才培养,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一企一策”措施,帮助企业晋升资质。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建办市函﹝2019﹞16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9日

 


返回顶部